加入华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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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所负责人应当专职执业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

2.以总所名义派驻三名以上的派驻(专职)律师,派驻律师可以通过异地变更执业机构从外地调来北京总所执业,然后再派驻回去;或者在北京找三名律师通过本地变更执业机构调至华泰所执业,再办派驻业务到外地做派驻的律师。

3.寻找合适的经营场所并准备充裕的资金。

4.先在北京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平台申报,待审核通过后,拿着设立分所的批文去分所所在省份的司法厅和市级司法局办理设立分所的相关手续。

5.若有其他合作需求请拨打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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